為全面加強集團干部人才隊伍建設,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,健全人才能進能出,干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,為集團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。現結合集團實際,采取競爭上崗選聘方式,擇優選拔一批集團中層副職管理崗位人員,具體公告如下。
一、基本原則
(一)堅持黨管干部原則;
(二)堅持民主、公開、競爭、擇優原則;
(三)堅持德才兼備、以德為先、任人唯賢原則;
(四)堅持群眾公認、注重實績、人崗相適原則;
(五)堅持能上能下、雙向選擇原則。
二、競聘范圍
集團在編在崗員工
三、競聘崗位及職數
集團中層副職管理崗位13個
四、競聘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政治素質好。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政治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,團結協作,勤勉敬業,群眾基礎好;
2.工作能力強。熱愛企業,具有與競聘崗位相適應的工作能力,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。具備豐富的企業經營管理經驗,組織管理及溝通協調能力較強,綜合素質較好;
3.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,男年齡不超過50周歲(在1974年3月21日之后出生),女年齡不超過45周歲(在1979年3月21日之后出生)。具有集團中層助理職級參加崗位競聘不受年齡、任職年限及學歷條件限制。
4.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;
5.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(合格)及以上格次;
6.遵紀守法,無違法犯罪記錄,未受過黨紀政務政紀處分或受到處分但影響期已滿且不影響任用的;
7.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(二)具體條件
競聘集團中層副職管理崗位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1)具有集團中層助理職級;
(2)具有公司中層副職主持及以上職級,且任職年限滿2年的;
(3)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,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,且任職年限滿1年以上的公司中層正職;
(4)具有公司中層副職及以上職級,任職年限滿4年,且任職期間工作業績突出,個人獲市級以上榮譽表彰(不含協會等群團、社團組織),或在關鍵時刻或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表現突出,作出重大貢獻,經權屬企業黨組織推薦的;
(5)具有第一輪“一流大學”建設高校(不含獨立學院、網絡學院以及委托培養、定向培養等)或畢業前一年QS世界排名前100的國(境)外高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員工,在集團內工作滿2年,且近2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獲優秀格次的;
(6)具有集團總部5年以上工作經歷,且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個年度獲優秀格次的員工;
(7)在集團總部部門執行公司中層職級崗位價值薪酬待遇的員工,其崗位價值薪酬待遇執行時間計算對應公司中層任職年限。任職年限需對應滿足具體條件(2)(3)(4)項要求之一。有權屬企業公司中層任職經歷的,任職年限累計計算。
五、組織領導
為保證競爭上崗工作順利進行,集團成立由集團黨委書記、董事長任組長,總經理任副組長,黨委班子其他成員任成員的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。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集團人力資源(黨群工作)部,負責競爭上崗具體工作的實施。
六、競聘程序
(一)發布公告。通過發布公告通知等形式,向全集團發布競爭上崗信息。
(二)公開報名。符合應聘條件人員根據個人意愿,結合崗位需求,填寫競爭上崗應聘報名表。
(三)資格審查。集團人力資源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
(四)組織考試。考試方式擬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。聘請第三方統一組織。
1.筆試(權重35%)。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競爭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及能力素質等。
2.面試(權重65%)。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。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能力素質與競聘職位的匹配程度。
考試綜合成績=筆試成績×35%+面試成績×65%
(五)組織考察。采取差額考察的方式進行。根據考試得分結果由高到低,按競聘崗位數2倍確定擬考察對象26名,由集團人力資源部組成考察組,主要采取民主測評、征求意見、個別談話、政治體檢、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。
(六)黨委會票決。根據考試成績及組織考察結果,經集團黨委會票決,確定聘用人選。如出現票數相同,進行二次票決,直至人選產生。
(七)任前公示。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
(八)辦理手續。按照規定程序,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辦理任職手續,并報市國資委備案。
七、報名事項
(一)報名時間: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8時。
(二)報名方式:報名人員可登錄集團網站下載并填寫《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中層管理副職崗位競爭上崗選聘人員報名表》(見附件),同時攜帶個人學歷學位證書、學信網證明、職稱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)到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報名,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統一將報名人員材料報至集團人力資源部。
(三)報名人員應對本人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,凡弄虛作假者,一經查實,取消競聘資格。
報名受理工作由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。工作人員在受理報名同時,按規定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合格者參加公開選聘考核。公開選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:3。如競聘崗位出現報名人數不足的,經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研究后,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(但不得低于1:2),或相應縮減競聘崗位。
(四)筆試及面試具體事項,將通過電話、郵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。
(五)派駐第二十一紀檢監察組負責本次競爭上崗過程的監督指導。
八、其他事項
(一)此次競爭上崗選聘崗位實行聘任制,試聘期為一年,試聘期屆滿,經組織考察合格的可以續聘,不合格予以解聘。
(二)公開競爭選聘上崗人員要嚴格遵守企業規章制度,認真履行崗位職責,主動接受企業的管理與監督。
(三)本方案由集團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。